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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積、哄抬公告為防疫物資之口罩、酒精、額溫槍等,將會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提醒您。
一、 依據「本市109學年度第2學期校長暨園長會議」政風室報告案及本府政風處109年12月28日桃政安字第1090007860號函轉據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109年12月25日園防科字第10957632070號函辦理。
二、110年2月:囤積、哄抬公告為防疫物資之口罩、酒精、額溫槍等,將會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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