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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一學期高中優質化及前導學校『社會領域探究與實作教師工作坊』
一、依據國教署110年10月1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137082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工作坊研習資訊如下:
(一)桃竹苗場:110年11月24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中午12時30分,地點: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
(二)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zZ1ihAnXQ9d2k22k9。
(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 月 29 日(星期五)中午12 點前。
(四)錄取公告:110年11 月 2 日(星期二)下午5點後,錄取名單通知於教育部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資訊網(https://saprogram.info)或 e-mail 通知。錄取名單以主辦單位通知為準,敬請報名教師留意信件通知,並不接受現場報名。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請主動查詢(查詢e-mail:ccip@gs.hs.ntnu.edu.tw)。
(五)全程參加本研習人員,每場次核給研習時數 3 小時。
(六)其餘報名及研習資訊詳如附件實施計畫。
(七)有關研習相關事宜,如有疑義,請逕洽以下計畫承辦人員:
1、高級中等學校探究與實作北區課程推動中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余小姐、吳先生,連絡電話:02—2707—5215轉803、804、電子信箱:ccip@gs.hs.ntnu.edu.tw。
2、教育部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計畫(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楊先生,連絡電話:02—3343—5003、電子信箱:image323@gapps.ntnu.edu.tw。
三、教育局同意市立學校教師參加旨揭研習期間,經學校同意後核予公(差)假,並依教育局110年2月1日桃教高字第1100009361號函檢送之「桃園市立高級中等學校公(差)假派代需求核 定項目一覽表」所列之事由,由學校本權責逕核予所屬教師課務派代;請私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及課務排代。
四、檢附國教署來文及實施計畫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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