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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本土語文 (原住民族語文)」修正資訊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2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56454B號函辦理。
二、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26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56454A號令修正發布。發布令附件,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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