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2月23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174453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相關說明如下:
(一)旨案活動係由高級中等學校探究與實作北區課程推動中心(國立師大附中)辦理,目的係促進教師理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社會領域加深加廣選修「探究與實作」課程精神與內涵,強化社會領域教師對於該課程之教學知能,精進教師專業發展。
(二)本案研習資訊如下:
1、時間:111年1月25日(星期二)下午1時至4時30分。
2、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新民樓二樓綜合教室(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3號)。
3、參加對象:高級中等學校教師,共計50名;全程參與研習者,核予時數3小時。
4、報名方式及其他詳細資訊詳如附件實施計畫。
5、本次工作坊錄取名單以主辦單位通知為準,敬請報名教師留意電子信件通知。
6、因應防疫措施,恕不受理現場報名。
(三)相關經費由原服務學校依規定支給。
(四)本研習得補助外離島、花東及其他偏遠地區學校所屬教師往返差旅費用,請逕洽本案主辦單位詢問。
(五)有關研習相關事宜,如有疑義,請逕洽國教署高級中等學校探究與實作北區課程推動中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連絡電話:02─2707─5215轉803、804,電子信箱:ccip@gs.hs.ntnu.edu.tw,主旨請註明「○○學校○○○老師詢問全球視野下的史家思維教師研習事宜」,俾利快速回覆。
三、教育局同意市立學校教師參加旨揭研習期間,經學校同意後核予公(差)假,並依教育局110年2月1日桃教高字第1100009361 號函檢送之「桃園市立高級中等學校公(差)假派代需求核定項目一覽表」所列之事由,由學校本權責逕核予所屬教師課務派代。
四、請私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及課務排代。
五、檢附來文及實施計畫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