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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若遇甄試期間(111年5月19日至6月5日)有
(1)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
(2)自主 健康管理就醫採檢尚未接獲檢驗結果
(3)尚未痊癒或尚未 解除隔離之確診者等應變機制所列情形,
須向報名校系提出申請,並經教育部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勾稽名單, 通過審核者,方可適用應變機制。
二、個案考生如因疫情影響致無法參加甄試或大學校系因疫情 影響無法辦理甄試,將啟動應變機制,一般校系以調整甄試項目
及占分比例之方式應變之。個案考生如達校系所訂之錄取標準,將以外加名額錄取,不影響一般考生之權 益。
三、若為校系無法辦理甄試之情況,因為校系統一調整,故仍以原招生名額錄取。
四、各大學校系依應變機制所訂之因 應疫情調整甄試項目及占分比例之方案,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訂於111年3月21日公告於該會網站。
五、醫學系、牙醫學系及中醫學系招生名額受限於政府嚴格管控醫事人員名額數,故無法以上述調整方式應變,仍依招生簡章辦理第二
階段甄試,以試場、人員調整方式應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