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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111年度第1學期原住民獎助學金申請(第一梯)

一、申請資格:補助對象為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 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

       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

二、申請期限:1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校內申請截止日期:112324()16:00

       請將相關表件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四、申請資訊:可至本局官網「首頁>業務資訊>教育 >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

       金」查詢(https://ipb.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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