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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等2項晉升官等訓練辦法修正條文,業經考試院修正發布
主旨: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等2項晉升官等訓練辦法修正條文,業經考試院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5年3月18日公訓字第105000385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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