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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發現,教師透過教學檔案的製作,有助於強化教師系統思考能力及引導教師覺察教學問題,進而幫助學生有效學習,爰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旨揭甄選計畫,評選優質教學檔案,分享優良範例。 二、本甄選作業分3階段(詳如附件),說明如下: (一)初審階段:各校於本(105)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複審階段:各縣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及國私立高中職3所中心學校於本(105)年8月15日完成,並於本(105)年8月31日前提送臺北市立大學參加決審作品。 (三)決審階段:本部於本(105)年10月15日前完成。 三、本甄選案相關事宜公告於臺北市立大學學習與媒材設計學系官網(http://lmd.utaipei.edu.tw/bin/home.php),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何芃誼助理,電話02-23113040轉842 2、8423,電子信箱:rs327@ms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