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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第15屆金舵獎選拔表揚辦法」及「第15屆旭青獎選拔表揚辦法
一、依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觀護協會105年6月30日觀協立秘字第0105000022號函辦理。
二、該會為倡導社會優良風氣,選拔全國從事非行兒童或青少年輔導、社區觀護處遇、犯罪矯正以及更生保護等工作優良人員,表彰其犧牲奉獻之精神,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觀護協會特舉辦旨揭選拔活動。
三、旨揭選拔活動受理推薦日期自即日起至105年7月29日止,相關資料請掛號郵寄:社團法人苗栗縣觀護協會徐子凡秘書長收(36056苗栗市育英街南苑18號),電子檔請寄送:mlprobation@gmail.com。
四、其他相關辦法請逕至該會網站金舵&旭青獎專區(網址:http://www.pbaroc.org.tw/link8.asp)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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