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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教育部「105學年度資訊志工計畫實施說明」1份,鼓勵有合作意願的學生組隊申請。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社會局105年7月5日桃社團字第1050035578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大專青年參與普及偏鄉數位應用之推動,協助數位發展程度3~5級區域之社區發展協會
及民間單位,進行教育、社會、文化或經濟面向等服務,105學年度教育部資訊志工團隊業於
105年6月開始招募,爰請轉知有興趣青年學生組隊申請。計畫實施說明已公告於教育部資訊志
工網站(https://ecare.mo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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