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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轉知教育部修正「大陸地區文教專業人士及學生來臺從事文教活動審查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大陸地區教育專業人士及學生來臺從事教育活動審查要點」,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5年7月11日臺教文(二)字第1050088197C號函辦理。 二、 旨揭修正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7月11日以臺教文(二)字第1050088197B號令修正發布。 三、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四、 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鄭志雷研究助理,電話:(02)77366315。 五、 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規定)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