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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本市105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人員初階實體研習辦理期程
一、旨揭研習訂於105年8月至10月辦理12梯次,各梯次辦理期程前已公告在案(教育局105年7月1日桃教小字第1050051790號函、同年7月27日桃教小字第10500589211號函諒達);惟部分梯次因故調整辦理時間如下(詳附件):
(一)第7梯次(自立國小場次):調整辦理日期,修正為105年10月29(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5時、10月30日(星期日)上午8時至中午12時辦理。
(二)第8梯次(青溪國中場次):微調辦理時間,修正為105年9月24(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5時、9月25日(星期日)上午8時至中午12時辦理。
二、上開研習9至10月期間賡續辦理6梯次,請務必轉知本(105)學年度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尚未取得初階研習時數之教師、承辦主任及校長,擇ㄧ梯次參加。
三、本案凡報名參加研習者,請先至輕量化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線上課程學習平臺(網址:https://olc2.moe.gov.tw/,登入採「精緻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之帳號、密碼),完成6小時線上課程。
四、檢附本市修正105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評鑑人員初階實體研習辦理期程表各1份。

※有關公假、課務事宜,請有意參加的老師逕洽教學組(分機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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