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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34條、第41條,業經教育部於106年4月7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60035014B號令修正發布
主旨: 有關「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34條、第41條,業經教育部於106年4月7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60035014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6年4月7日臺教人(四)字第1060035014E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有關本修正條文施行日期,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55條第1項規定,教育部將另以命令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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