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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13時30分萬安40號演習相關事項
機關、學校、社團、廠場中人員: 1、停止辦公、上課及工作。 2、關閉門窗、水、電、音響及熄滅爐灶、煙火。 3、鎖好抽屜、櫥櫃、攜帶重要公文物品(印信、帳簿等)立即進入指定防空避難設備內避難,嚴守秩序。 4、防空避難位置,應事前妥為規劃分配,並打掃清潔及標示。 5、學校中學生,應由老師帶往避難位置避難。 6、警報期中,以電動機械生產之各大工廠,凡擔任管理機械工作之必要人員,准予繼續工作外,其餘人員均應依照規定採取避難行動,實施避難。 7、各機關、學校、社團、廠場之防護團應負責: (1)防情通信警報發放。 (2)各隊站人員立即到達待命位置。 (3)指導職員工、學生緊急疏散避難。 (4)派遣制高點敵機監視站及民防編組成員執行警戒、守望巡 邏,維護本單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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