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研習課程訊息說明如下:
(一)研習日期:106年6月1日、6月10日、6月12日、6月16日(詳如附件一課程表)。
(二)研習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會議中心與綜合大樓(詳見附件二交通資訊)。
(三)參與對象:已具備講師資格者,含舊有資格者及今年新訓通過者,另可以旁聽身分報名參加。
二、本次研習課程不影響講師資格之取得與效力,惟因課程有部分修訂,參加研習之教師將作為優先遴聘講師之參考。
三、本次研習結束,據講師資格者發予增能研習證書,旁聽者僅給予進修研習時數。
※有關公假、課務事宜,請有意參加的老師逕洽教學組(分機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