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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壽山高中學務處生輔組相關規定草案(校務會議審查)
106壽山高中學務處生輔組相關規定草案於106年6月30日提於校務會議討論,修訂對照表、條文及會議結果如附件,請參閱。
一、本次校務會議通過「學生服裝儀容規定」:
1、姓名學號:按學校公佈式樣縫繡,字體不可太大或太小(學號數字及姓名應於左胸口袋上方7公分乘3公分長方格內),校服及外套有校名字樣。
2、考量雨勢過大時(由校門值班教官依現況認定),得穿著拖鞋進出校門(需攜帶運動鞋或皮鞋),入班後應立即換穿運動鞋或皮鞋。
二、下列相關規定因未經校務會議通過,仍依循原校規實施,俟後續提案通過後,再行公告;原規劃修訂條文簡述如下:
1、學生請假規定:
(1)病假1天內家長或監護人具名之申請書或就醫證明單據,擬修訂放寬為「家長或監護人於假卡簽章用印」即可。(未經校務會議通過,依原條文實施)。
(2)逾期請假時限原第5日(含)及第10日(含),擬修訂放寬為第6日、11日及16日。(未經校務會議通過,依原條文實施)。
2、學生獎懲實施要點:
(1)愛校服務擬改為勵志銷過。(未經校務會議通過,依原條文實施)。
(2)訓誡擬改為口頭警告。(未經校務會議通過,依原條文實施)。
(3)警告、小過、大過及留校查看等條文修訂。
(4)輔導轉學機制。(未經校務會議通過,依原條文實施)。
3、學生「勵志銷過」實施辦法:原愛校服務擬修訂為勵志銷過(採不佔用學生午休、下課、放學或課餘時間之銷過程序)。(未經校務會議通過,依原條文實施)。
4、課後留校、假日到校、慶生活動及自辦旅遊管理規定:平日留校時限為下午6點,擬延至下午6點30分。(未經校務會議討論,依原條文實施)。
5、學生班級生活榮譽競賽實施計畫:
(1)遲到情形由每日未能按時到校者(於每日早上七時廿五分起算登記)每人扣0.5分,擬改為到班級由副班長確實登記(遲到不扣分)。(未經校務會議討論,依原條文實施)。
(2)遲到同學一週2次或4次予警告1次至2次處分,擬改不懲處。(未經校務會議討論,依原條文實施)。
(3)全班提前下課於校園內任意走動者扣『三分』,擬刪除。(未經校務會議討論,依原條文實施)。
6、壽山高中學生使用手機管理規定:
(1)擬將手機範圍明訂為各類3C產品。(未經校務會議討論,依原條文實施)。
(2)第一次違規懲處為警告2次至小過1次,擬改降為警告1次。(未經校務會議討論,依原條文實施)。
三、相關校規請詳閱本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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