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條件:
1.具有國內外大學或獨立校院以上學士學歷(含)以上畢業者。
2.持有教育部體育署(或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發之運動傷害防護員證照。
3.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工作項目:
1.體育班學生之運動防護與管理,包含運動傷害預防、傷害初步評估與急救處理、傷後復建等工作。
2.建置運動傷害防護室運作流程、處理紀錄、工作報告。
3.規劃中心駐點學校建構區域醫療服務網支援。
4.執行運動治療與復健處方,並進行後續諮商與教育。
三、工作地址:33352桃園市龜山區大同路23號
四、詳細內容:
(一)甄選名額:約用運動傷害防護員1名
(二)雇用期間:自通知報到起至107年7月31日止,逘後在視經費撥補情形及工作表現續聘。
(三)薪資酬勞:學士為每月新臺幣31,520,碩士每月新臺幣36,050元。享有勞、健保。 (四)前開預算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部分刪減,本機關得終止合約。 (五)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6年11月24日(五)中午12時親自或委託報名(委託報名者須繳交委託書)至本校體育組繳驗證件,始完成報名手續;通訊報名一律不予受理。甄選日期:106年11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
(六)報名檢附資料:請攜帶下列各項證件正本(依序排列裝訂),正本驗畢當場發還(相關證件影本1份並依序裝訂成冊繳交備查)
1.報名表
2.國民身分證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運動傷害防護員資格證明書。
5.具結書。
6.男性報名者須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件影本。
7.自傳
【前述應檢附繳交報名資料及文件,於報名時備妥審查,逾時不受理補件。】
(七)聯絡電話:03-3501778 #316體育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