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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職掌
一、審核各項章則辦法之訂定與修正。 二、審核各項法則修訂改進之建議。 三、核定各項法規之解釋。 四、規劃校舍營繕修建及分配事項。 五、訂定中長程校園發展規劃藍圖。 六、指導及督促本處職員處理各項事務。 七、審核物品採購及報廢。 八、落實學校設施及設備安全檢查與維護及警衛事項。 九、審核各項公款之收支。 十、建立完善出納業務。 十一、工友處理辦法之訂定與修正。 十二、商同會計主任籌畫各項費用之支配。 十三、核定各單位工作成果報告之編製。 十四、有關意見公開案件之擬辦。 十五、適時檢討校園空間規劃。 十六、校園開放及場地租借合於相關規定 十七、執行校長交辦事項。 十八、其他有關總務事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