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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大學】105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
一、依據105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委員會104年11月6日105離原聯保字第1040000004號函辦理。 五、本部為解決離島地區學生以休學、留級方式,重複參加離島相關保送甄試,恐有影響應屆畢業生升學名額之虞,特於「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第8條規定:「離島地區學生申請保送,經甄試未達錄取標準者,保送甄試委員會得不足額錄取;經公告錄取後,參加其他方式入學者,應廢止其保送入學資格。前項離島地區學生依本辦法或其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之規定,申請保送經公告錄取者,不得依本辦法或該規定再申請保送」。爰考生若於前學年度依本辦法申請任一保送入學管道並獲錄取者,依規定不得再申請105學年度師資保送甄試。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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