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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以下稱該署)112年單親培力計畫相關資料
目的:鼓勵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再度進修就學,提升專業知能,促進就業能力,增加社會競爭力,進而獨立自主,自立脫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2月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20015012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相關資料,業已公告於該署網站(網址:https://reurl.cc/YdMQZL),請公告提醒有需求之學生上網瀏覽。
三、 如對旨揭計畫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署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韓小姐(電話:02-2321-2100轉200、201)或本案聯絡人陳小姐(電話:04-2258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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