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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補修】111學年度高三課程重補修開課公告112.7.10更新

112.7.10更新
職三數學(莊孟霏師)上課教室改至「三導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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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高三課程重補修開課公告                112.6.2

一、高三課程重補修開課資訊(開課科目、時間等),依新、舊課綱及普、職及體分別列表,請修課生依照適用課表點選下列連結查看;選課人數統計完成,開班種類(專班或自學班)已確定,恕不再接受加、退或改選。

新課綱
(學號8、9開頭之學生適用)

普三(新課綱)

職三(新課綱)

體三(新課綱)

舊課綱
(學號7開頭之學生適用)

普三(舊課綱)

 

二、請修課生(含在校生及畢業生)於 6/5(二)9:00 ~ 6/12(一)23:59 自行登入重補修報名系統 http://163.30.43.110/RESCOSTD/ 列印繳費單,並於6/12(一)23:59前完成繳費,未於期限內完成繳費者,屆時將無法登錄成績!!

    *繳費方式可採超商或金融機構代收、ATM轉帳或網路銀行轉帳。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未報名,亦不提供補繳。繳費後請妥善留存收據。
*重補修系統列印繳費單操作方式如附件。

三、修課注意事項:

1.  畢業校友重補修注意事項:
(1)須於警衛室換證入校。
(2)入校須穿著校服,違者不予入校修課。
(3)上課結束後,帶走個人物品及保持教室整潔,並將門窗上鎖及關閉電源後,再行離開。

2.  重補修報名系統的上課時間僅供報名時使用,開課後的最新上課資訊皆以校網本篇公告為準,上課資訊如有變動會即時更新於本篇公告中,恕不另行個別通知,故請修課生於完成課程前務必隨時留意本公告。

3.  到校修課請著校服,按照開課時間,攜帶上課用具、書籍,準時入班上課,缺課(含病假)達1/3或評量未達及格標準者,不授予學分,亦不得申請退費。

4.  重補修課程期間欲請假者,請修課生務必自行與各課程之授課教師聯絡,倘無老師聯絡方式,可以使用mail和老師聯繫(以學校帳密登入gmail即可搜尋教師mail)。

5.  於「報名後」因授課教師異動上課時間,經與老師協調後仍無法進行課程者,可向教務處試務組申請退費。

6.  修課生因個人因素(如家庭旅遊、學生會活動、和補習班課程衝堂等)無法進行重補修課程者,恕不受理退選(費)。

7.  使用教室期間勿任意移動他人物品,課後請勿留下個人垃圾,共同維護教室整潔。

8.  上課節次時間對照表如下:

                             

四、如有重補修問題,請洽教務處試務組詢問(TEL:03-3501778分機219);
    重補修課程結束後,若欲查詢是否可換取畢業證書,請洽03-3501778分機216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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