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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教育部獎助藝術教育工作實施辦法」
一、轉知修正「教育部獎助藝術教育工作實施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獎助藝術與美感教育工作實施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6月23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050070762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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