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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宣導
轉知有關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提供新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宣導推廣案:

內政部提報修正「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更名為「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業經行政院核定,並訂於本(109)年9月1日施行。

檢附法規一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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