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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有關教育部80年5月9日台(80)人字22515號書函等12則解釋函自106年2月7日起停止適用(部分停止適用)一案
主旨: 函轉有關教育部80年5月9日台(80)人字22515號書函等12則解釋函自106年2月7日起停止適用(部分停止適用)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教育部106年2月7日臺教人(二)字第1060004715號函辦理。
二、 檢附原函影本與相關附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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