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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110年度第2學期原住民獎助學金申請
一、申請資格:補助對象為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 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 二、申請期限:1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校內申請截止日期:111年3月25日(五)16:00,請將相關表件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四、申請資訊:可至本局官網「首頁>業務資訊>教育 >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查詢 (https://ipb.tycg.gov.tw)。 瀏覽數
獎助學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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