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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111年度希望工程獎助學金申請
一、申請對象:22歲以下設籍本市滿1年以上,且就讀本市高中職之卓越清寒學生,
詳細申請資格請參考附件:實施計畫。
二、獎助金額:高中職階段每年8萬元,並採1次撥款方式。
三、申請辦法:
(一)由學校推薦優秀清寒之學生,每校最多以2名為限。
(二)有意願申請同學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四、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1年10月3日止。
五、若人數超過2名以上,則召開校內審查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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